114學年度第17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大隊接力花蓮縣複賽實施計畫暨競賽內容誤植修正通知

一、花蓮縣政府115年3月19日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50053532號函文附件之實施計劃暨競賽規程,十二、報名方式:(二)-(1)"請各參賽單位依據競賽規程之規定自行審查參賽資格,依相關填表說明,填具附件三之「學校參賽切結書」,並將報名資料輸入且確認無誤後,列印並加蓋學校關防以及承辦人員職章,併同學校參賽切結書於115年3月20日( 星期五)16:00前裝入信封並確實封口,寄達或專人親自送達970花蓮縣花蓮市國福里福光街277巷1號—花蓮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競賽組..."上述截止日期誤植。

二、正確截止日期為115年4月6日( 星期一)16:00 前。造成誤解與不便,尚祈見諒。

修正後競賽規程可由本站下載或點選連結前往教育處處務公告126043號。